齐鲁网视6月21日讯 6月18日,为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行动,深度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通报第六批道路交通事故案列。
以此警示教育驾驶人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杜绝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一、枣庄“8.9”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2018年8月9日4时许,吴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沿24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4公里643米处时,因操作不当车辆撞到道路西侧的绿化树后发生侧翻,致三轮摩托车乘车人员罗某某等9人受伤,事故造成罗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吴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载人、操作不当、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二、枣庄“11.21”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2018年11月21日17时24分许,王某驾驶无号牌拼装货车,沿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人民路与青檀路路口东约20米处时,与由南向北横过人民路行人郑某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郑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事故后,王某驾车逃逸。经认定,王某驾驶无号牌拼装货车,行驶疏忽大意,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交通安全,事故后驾车逃逸,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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