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020年4月3日2时许,有网民在微信群里散布“抢粮食”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经查,王某,男,34岁,新泰市谷里镇人,经营粮店。为促销面粉大米,编造“开始抢粮食、粮店超市都抢光了”虚假信息,于4月3日2时许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山东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力,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大家自觉抵制谣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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