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16日讯为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推进城镇管理精细化、长效化,充实我镇城管执法队伍,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10名城管协管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或原籍为泰安市;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自愿在乡镇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
4、不限文化程度,退役军人优先;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城管协管工作,服从安排;
6、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8)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的;
(9)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或者已有正式用工单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7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进行填写。
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照片,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无学历相关材料可标注无***材料)、奖励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承诺书(签名、按手印)照片、是党员的要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照片,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等材料压缩发送至邮箱szzkaoshi@163.com,文件署名格式为“省庄镇+城管协管员+姓名”。
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咨询电话询问邮件填写是否正确、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具体要求面试时另行通知。考生报名成功后,请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泰,确保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
报考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使用,恕不退还。
(注:请使用正常使用的可联系到本人的邮箱进行发送,工作人员将会通过此邮箱与报名人员联系。)
3、报名咨询电话:0538-8541070、0538-8541060。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征求纪委、公安部门、信访、居住地等方面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务费用。
(三)面试及考察
符合面试条件的,将在考试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重点考察基层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组织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予补录。试用期2个月,期间仅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职责
聘用人员根据镇级安排,做好城管协管相关工作任务。
(二)待遇落实
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转正后工资为每月2200—3000元,其余福利待遇按照聘用合同内具体规定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聘用合同内实际规定标准执行。
(三)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由镇级统一管理,每年一次专题述职和民主测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给予辞退。
(四)相关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面向社会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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