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手绘地图寻亲”的李景伟(本名黎方富)被拐案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法院一审宣判后,他表示将提起上诉。黎方富说:“我这33年来一直在找家。回家后这一年半都在为案件奔波,我付出了很大代价。我一个人坚持到现在,很难。”
据黎方富回忆,1989 年12月初,贺某奎(另案处理)至盐津县牛寨乡新华村银厂坝留宿于黎方富的叔叔家,准备将他偷到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以500元卖给王某愉(已死亡,曾用名王某渝)。1989年12月5日,贺某奎见黎方富在家玩耍,便将他诱骗至他家背后的公路边,王某元受王某愉(渝)安排骑自行车到该公路边,三人共乘一辆自行车到筠连县,在筠连县城将黎方富交予王某渝,后被卖至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并给他改名为李景伟。
2021年12月15日,黎方富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寻亲视频,并且凭记忆手绘家乡地图。2021年12月28日,河南兰考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技术找到黎方富的老家。2022年1月1日,DNA比对成功后,黎方富在河南兰考与母亲相认。
黎方富说,在他被拐之前,他的堂姐、姑姑也分别于14岁和13岁时被拐。而他的父亲也在寻亲过程中被打受伤后去世。
黎方富曾告诉记者,认亲后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我就是想让人贩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然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给别的家庭制造新的悲剧。”
“警方把十几张照片摆在我面前,我一下子就认出来当初拐走我的光头贺某奎,之后警方又抓到了另外一人。”黎方富说,“当时参与拐卖的有五人,有一人已经去世,还有一男一女没有抓到。”
2022年12月14日,黎方富被拐卖案在昭通盐津县法院开庭,但并未当庭宣判。他希望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进行民事赔偿。针对两名嫌疑人,他提出708万元的索赔。
据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3年6月13日,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拐卖人口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伟经济损失5万元;驳回李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人口罪。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这个宣判结果,黎方富表示:“我要提起上诉。”
本文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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