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26日讯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的情况,近日,坛山司法所对不严格遵守社区矫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分期分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他们熟知各类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矫正管理规定。
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法》,使其进一步熟悉相关内容规定,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矫正对象遵守管理规定不严格、在矫通签到不及时的具体问题,对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再次进行了说明,并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不越界、不违规,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能私自不请假外出;二是定位手机要随身携带,在矫通按时签到,不能人机分离,保持24小时开机;三是谨慎应酬饮酒,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不参与违法活动。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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