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期间,为加强对孔明灯的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垎塔埠街道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宣传活动。
街道通过在辖区各小区张贴《垎塔埠街道关于禁止春节期间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发放宣传资料,配以广播、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及相关知识,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书记层层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承诺书》,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禁放;机关全体人员充当“活喇叭”,积极主动向辖区居民、亲戚朋友广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相关规定。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400余份,悬挂横幅8条,设立站牌32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对燃放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做到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践行安全文明的生活方式。(李甜 张超 刘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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