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山东省2023年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公示》。
《公示》显示,2023年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共有 6个项目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从2023年8月9日公示至2023年8月17日。
这6个项目分别为:山东省劳模劳动工匠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3#楼、青岛中德生态园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青岛海尔大云谷LS0502-36地块(金茂府)住宅1~6号楼、青岛市红岛街道南部小学、青岛莱西万达广场、烟台市招商雍景湾小区1~11号楼。
截图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记者了解到,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3 个级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认定三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组织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本地区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
《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21〕7号)中明确了新建民用建筑三星级标识认定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二星级、一星级标识认定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
《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明确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并列出了详细的打分细则和。
此外,《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还提出,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广厦奖等奖项评选。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认定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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