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1月14日消息(记者刘博伦)11月13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刘博伦 摄)
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智勇介绍,《实施意见》总结了山东省近年来开展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做法,充分借鉴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智勇(央广网发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供图)
《实施意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了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基本路径和主要目标;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作为重点内容,将国务院《指导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13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五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每项具体任务都确定了责任部门、单位。
明确了实施路径。《实施意见》创新提出了山东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遵循的四个原则,即:以监管事项为基本单元,聚焦具体监管事项,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以部门协同为基本保障,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以流程再造为重要抓手,按监管事项理清责任链条,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以联查联动为基本手段,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
细化了工作目标。《实施意见》对2023—2025年每年都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其中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到2024年,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扩大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明确了协调机构和责任分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宏观指导,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评价,统筹推进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并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确定了责任单位。
明确了监管重点。对重点民生领域和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部分领域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在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在知识产权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等领域探索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规范了组织实施。从确定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合规指引、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实施联合抽查检查、开展联合监测预警、推进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全流程各环节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解决“谁来管、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建立了监管闭环。
完善了平台支撑。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开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管理、联合抽查检查、风险隐患监测、信息共享、分析评估、证据互认等相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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