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
两年配比2.26亿元鼓励社会捐赠高校
为引导和鼓励本科高校吸引社会各界捐赠,山东财政于2017年出台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自2018年起对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配比资金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各高校通过加强与校友联系,积极与企业、机构合作,获得的捐赠收入明显增多,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2018年,全省有19所高校共获得捐赠收入7400万元;2019年,有22所高校共获得捐赠收入1.52亿元,是上年的2.05倍。省财政按认定捐赠收入1:1的比例累计拨付财政配比资金2.26亿元,重点用于高校开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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