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21日讯(记者 陈庆武)近日,滕州市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针对违法违规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乱建大墓、豪华墓、家族墓现象,火化率偏低,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殡葬制度规范不完善,执法监管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思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剑指3个方面,分别是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土地建坟和非法占用土地建大墓、豪华墓、家族墓,违反火化政策遗体不火化偷埋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这3个问题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时间到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方式和途径,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整治整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查处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土地建坟和非法占用土地建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体不火化偷埋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非法殡仪车辆运输遗体等违法行为。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注意方式方法。殡葬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既要防止“一刀切”“运动式”的倾向,也要积极稳步推进。市、镇(街)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治理。同时,对涉及人数众多、处置难度较大的,民政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提前制定处理预案,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理解,防止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坚持惠民便民,建设公益性公墓。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中长期规划,确保到2020年底,至少应建成1处县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每个镇(街)至少建成2-3处镇级或村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靠上抓,明确方案步骤,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量化考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努力营造有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