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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打击涉毒用电和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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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视 访问量:5284 添加时间:2017-8-18 16: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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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枣庄公安、供电两家联合行动,开启为期3个月的用电稽查打击涉毒用电、窃电犯罪专项行动。他们采取跨区域联合检查、互查的方式,锁定八类重点排查对象, 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盗窃电能和涉毒犯罪分子,构建依法用电的良好社会大环境。
此次联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联合打击制毒犯罪“4.14”专项行动推进视频会议和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推动枣庄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清源整治”战役、联合打击制毒犯罪暨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掀起的第一次高潮。行动即日起铺开,至10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行动锁定八类重点排查对象,即:超过3个月零电量、小电量的客户;计量装置运行异常,失压、断流的客户;线损异常的线路、台区供电的客户;电量、负荷异常波动,与生产经营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客户;近年来多次被举报以及曾经被列为窃电嫌疑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餐饮、娱乐等商业客户,冶金、化工等高耗能客户,以及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窃电高发客户;供电公司反窃电大数据预警分析平台中多次出现异常的客户;偏远山区、水库、林场、养殖场所、化工园区等易发制毒犯罪活动的高危地点用电异常客户。
行动中,公安、供电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执法打击和排查分析专项办公室,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涉(窃)电、涉毒重点嫌疑对象开展排查,做到检查范围不遗漏,重点嫌疑对象不放过。同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全面加强与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用足用好刑事和行政手段,确保依法严惩一批、行政处罚一批、约谈曝光一批。
公安系统还坚持悬赏举报,对积极提供可疑线索,并通过该线索发现制毒或制毒物品非法生产窝点的,一经核实,由省公安厅将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最高限直接兑现奖励,市公安局配套予以奖励,各区(市)视情给予一定奖励。(鞠同心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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