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外贸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外贸决策部署,支持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避险能力,在近日举办的沂源县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政策通报暨业务宣讲会上,淄博市第一个、山东省第二个县域财政支持汇率避险政策——《沂源县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业务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对稳定县域外贸经济、促进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淄博市汇率避险政策“点”的突破。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沂源县,上年度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跨境收支额(含外币及跨境人民币)在等值1000万美元(含)及以下的外贸企业。按照“政府引导、财汇联动、银行推广”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互动作用,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金融服务,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更好满足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有效帮助外贸企业抗风险、降成本、稳增长,推动全县外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人民银行沂源县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沂源县支局负责指导汇率避险业务开展、申报的奖励材料审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筹集、拨付等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提供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优质外贸企业名单,并向外汇指定银行推介。
《办法》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要积极改善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供给,在风险可控原则下,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授信模式,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汇率避险效率;减费让利,切实降低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成本,为外汇套保企业提供优惠结算汇率,优惠幅度为在本行市场报价汇率的基础上优惠0-120BP,各外汇指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优惠力度,保证最大程度让利企业。
各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创新汇率避险产品设计与功能,积极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产品,提供产品组合与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外贸企业多元化避险保值需求。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升级网上银行汇率查询、产品咨询、业务办理等功能,拓展线上24小时业务办理渠道,提升企业业务办理服务体验。
通过奖补引导,提高汇率避险业务开展积极性。外贸企业在沂源县内外汇指定银行开展汇率避险业务并按期履约的,根据上一年度企业跨境收支额分为1000-800万美元、800-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下三档,分别给予履约金额每1万美元人民币10元、50元、100元的财政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按企业实际履约金额进行奖补,实行总量控制。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企业同一笔外汇避险业务不重复享受各级财政部门汇率避险奖励。
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奖励按年度一次性申报,企业应于次年1月31日前将《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履约明细表》《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奖励资金申请表》报经办银行,经经办银行审核把关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沂源县支局审核后报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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