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定陶法院依法公开开庭缺席审理了被告人秦某某涉嫌犯非法制造枪支案,该案系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细化“缺席审判”有关诉讼程序以来,定陶法院首例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受审能力不能出庭而进行缺席审理的刑事案件。
2021年,定陶法院受理了被告人秦某某涉嫌犯非法制造枪支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秦某某经鉴定无受审能力,本院依法对该案裁定中止审理。现被告人秦某某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缺乏受审能力,仍无法出庭受审,中止审理已超过六个月,经被告人近亲属申请恢复审理。为防止刑事诉讼过分迟延,本院在充分考虑保障被告人秦某某的权利下,通知了法律援助中心机构指派律师出庭,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该案是定陶区法院缺席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有效破解了因刑事案件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造成的诉讼迟滞“顽疾”,实现了严惩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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