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3日讯 鲁网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近日,青岛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因虚假广告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3.6万元。
据悉,今年4月22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文化墙以及灯箱展台区宣传——华颜美连续3年斩获“全国十大吸脂名院”称号、张庆院长连续3年蝉联“吸脂项目全国销量冠军”称号等内容,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处罚信息载明,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基于该美容医院上述违法事实,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8日下达青市监处罚〔2022〕10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6万元。
今日下午,鲁网记者针对此事联系到青岛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做一步采访。该医院一名曾(同音)姓经营院长告诉记者,医院此次被定义为虚假广告宣传,是由于院方在发布“全国十大吸脂名院”“吸脂项目全国销量冠军”等广告语时,没有标注清楚颁奖方的有关信息。对方表示,上述奖项是由一家名为“新氧”的医美在线服务平台颁发。
记者随即询问院方是否能够提供开展吸脂项目数量的相关数据,对方表示这部分数据均由“新氧”平台统计,院方不掌握。随后,记者又询问院方能否提供医院在吸脂方面的营收数据,对方表示不方便提供。
(青岛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官网截图)
据了解,青岛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位于城阳区正阳路26号,是一家整形美容专科医院,由青岛华颜美医疗集团在2017年发起成立,业务范围包括整形美容、无创微整形、口腔美容、医学抗衰等。(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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