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从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重点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以及其他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
专项整治期间,省委依法治省办将通过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新闻媒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公安和交通运输系统坚持“刀刃向内”,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查纠整改,确保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党委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要将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为确保整治实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领导小组,省委依法治省办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供稿: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 张婷婷 来源:法治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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