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还好有惊无险,出院后我一定带头宣传,免得大家跟我一样到ICU里走一遭。”6月9日,已经明显好转并即将转入普通病房的张女士和宁海县第一医院ICU的医护人员这样打趣说。她怎么都没想到,一盆海螺让她遭了不少罪。
今年51岁的张女士从事海边养殖行业,经常能接触到各种海螺。6月4日早上,张女士从塘中捞起大量海螺,煮着吃了。“我之前也吃过几颗,没出什么事儿,所以这次就多捞了些。”张女士回忆道,因海螺味道鲜美,两大捧海螺一会儿就被她一个人吃完了。没想到,吃完1小时后她就出现恶心呕吐的症状,并逐渐出现口部周围以及舌部麻木,家里人见状,急忙将她送至宁海县第一医院急诊科。
得知张女士食用过自行捞捕的海螺,结合其症状考虑为中毒。急诊科医生立即启动急诊洗胃操作,以减少毒素吸收。在洗胃过程中,患者出现血氧饱和度急速下降,随后还出现了心脏骤停。医护人员赶紧进行抢救,最后经过约9分钟的心肺复苏她才恢复心跳,于是医生把她转入ICU进一步治疗。
转入ICU时,患者张女士双侧瞳孔散大固定,GCS昏迷评分仅为最低的3分,即对外界刺激完全无反应。医院ICU团队为张女士启动了血液净化治疗,帮助她尽量排出身体里的毒素,并进行了抗氧化、保护脏器功能、亚低温脑保护等综合治疗。
治疗期间,根据患者家属提供照片,医生明确了张女士食用的是割香螺。“割香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加热、盐腌、暴晒等加工方式均无法将毒性破坏分解,一颗小小的割香螺就可能致人于死地。”宁海县第一医院ICU陈启江主任介绍,该毒素没有特效解毒药,中毒者主要呈神经性麻痹症状,死亡率较高。
患者家属提供的割香螺照片。
经过数小时的抢救后,张女士的症状得到改善,在当天夜间9点钟左右,患者能自主睁眼,但四肢仍不能动。晚上11点左右,患者终于恢复了自主意识,四肢也能运动了。目前张女士已经完全清醒,并撤除呼吸机,拔出了气管插管,器官功能损害基本恢复,准备转入普通病房。
据介绍,割香螺也叫织纹螺、海丝螺或白螺,这种螺本身没毒,其毒素主要来自于生长环境。目前市场上是禁止售卖的,已有多起因售卖割香螺被判刑案例。但由于其味道鲜美,仍有不少市民铤而走险。张女士由于是自家海塘里捞的,加上之前少量食用并未出事,所以心存侥幸。
陈启江介绍,每年宁海县都有因食用割香螺引发生命危险的患者。误食割香螺中毒的患者,早期表现为口唇、舌、指尖发麻,眼睑下垂,不久即可出现消化道症状,主要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便血,进而出现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重症者出现瘫痪、言语不清、声嘶、紫绀、呼吸困难、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医生提醒,一旦发生误食,一定要及时就医。越早治疗,抢救成功率越高。
(宁波晚报、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