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警方查处两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抓获违法行为人8名。
4月19日,泰安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高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纠集侯某某等五人在侯某某家中使用自己的手机、手机卡和他人的手机、手机卡,并利用QQ与参与电信诈骗人员通话,再按照电信诈骗人员的指示,拨打他人电话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帮助。根据高某某、侯某某等人的陈述和申辩、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高某某、侯某某等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成立。
5月16日,泰安市居民李某某到辖区派出所咨询自己银行卡被冻结一事,民警经工作,发现其系将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按照他人的指示进行转账,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并以此获利4千余元。
目前高某某、李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泰安网警提醒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各类“卡”。无论是银行卡、电话卡这类的实物工具,还是账号密码、结算账户这类的电子信息,时常查验以防盗用,一旦丢失及时挂失,废弃不用记得注销,不可随意丢弃、买卖、转借。
莫要贪利走捷径,脚踏实地才是真。广大群众应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切勿被卡头卡商忽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提高反诈意识,一键举报线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长、手段新、追查难,需提高日常反诈意识,遇到花样众多的诈骗名目,坚持“不听不信不帮忙、多问多查多拒绝”的原则,坚决守好思想防线,及时举报以绝祸患。
来源:泰安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