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俺终于明白了,‘躺在家里就能赚钱,动动手指就能走上人生巅峰’的广告,都是诈骗分子挖好坑等我跳!”近日,东阿县鱼山镇青年孟某从诈骗局里清醒过来,不由得向民警发出了感慨。
5月16日,打算兼职补贴家用的孟某,在互联网网页上发现一条诱人的兼职广告,对方称需要准备两部手机、一张手机卡、音频转换设备,只需简单操作,躺在家里就能赚钱,每天能有200元劳务费。受利益的驱使,孟某毫不犹豫地添加了对方好友,按照其指导,孟某购买了手机卡、音频转换头等设备,在家操作两部手机,授权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作,利用孟某的手机号拨打诈骗电话,从而使受害人接到电话时降低警惕。
6月5日上午,孟某在家坐等发财梦时,鱼山派出所民警找上了门,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给予孟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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