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全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3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据了解,这3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目前,枣庄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紧急视频会精神,正在深入开展“利剑安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行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主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职责,围绕隐患清零、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和共治合成四条主线,坚持公路、城市、农村齐头并进,通过深入开展百日集中行动,盯紧货车、客车、校车、低速载货汽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控超员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逆向行驶、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查处一批带有季节特点的典型道路交通违法,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2018年全市第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记者 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