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12日讯(记者 杜伟)7月11日,台儿庄公安分局民警到看守所宣布对门某(男,34岁,台儿庄区人)执行逮捕,系全区首名因“黄牛带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2021年2月至2023年6月,门某长期活动在途经台儿庄区境内国省道一带,固定联系运输企业或私营车主,按月或按次收取一定费用,采取带车引路、跟踪盯梢、道路放哨等方式获取交警执勤信息,违规协助违法车辆通过国省道出入台儿庄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非法牟利20余万元,坑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近日,台儿庄警方将门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门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台儿庄警方提示,切勿充当“车虫、黄牛”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执法人员信息、执勤工作情况、带车绕卡绕道躲避执法检查或闯卡通关,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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