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介绍,为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服务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16条措施,并以任务分工台账形式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落实时限。
《若干措施》第一部分是“强化制度供给,加快推进具有山东特色的黄河流域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进程,统筹沿黄9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主题协同立法,加强黄河保护及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黄河口国家公园等方面的立法研究。
第二部分是“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黄河流域违法犯罪活动”,提出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昆仑”系列行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办理涉黄河重大案件,着力整治环境和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第三部分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出探索对黄河流域发生的跨市域、跨县区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常态化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推进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
第四部分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指导沿黄市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搭建法律服务便民平台,鼓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力量向黄河流域延伸覆盖,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活动,打造黄河法治文化品牌,深化法治创建工作。
第五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出建立由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制度,研究提出强化黄河流域基层审判、检察、执法机构建设的措施,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本文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