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电动车登记上牌点位
上牌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车辆合格证原件
3、车辆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
4、代理人代理的需要代理人身份证明、书面委托
为认真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高效、规范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警大队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为方便辖区内群众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压力,山亭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共设立32个挂牌点位。辖区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最近的电动车挂牌点进行办理,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家门口的上牌登记服务。
一、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年龄限制和驾驶证要求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有哪些要求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通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
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物品散落、飘洒,载物的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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