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3〕8号)发布,《通知》明确,各市可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等,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开展群(团)购商品房给予支持,并加大了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连续缴存3个月,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按照上月缴存额度提取。
连续缴存公积金3个月
上月交多少提多少
《通知》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市可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等,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开展群(团)购商品房给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各地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以房租或固定的租金提取额度为上限。比如济南,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每月租房提取上限为1200元,全年14400元;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上限不超过36000元。青岛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中,职工未提供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提供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
不少刚入职的新市民、青年人可能需要合租或租更便宜的房子减轻工作压力,提取金额较少。《通知》提到的“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公积金缴存额度高于租金的新市民、青年人和租房夫妻而言,将有效缓解租房压力,每个月能提取的公积金有望增加。
330亿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
在符合条件的市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
制定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建设。年内统筹2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3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市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万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有关单位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绿色建材下乡
建设用地上可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支持各市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通知》明确牵头单位同步出台配套细则全力抓好落实。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扩大消费的安排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跟踪服务和督导评估,确保落地达效,充分挖掘释放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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