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9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第34期食品抽检结果
鲁网8月9日讯(记者 常慧)2018年8月9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第34期食品抽检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其它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等19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001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982批次,不合格产品19批次,合格率98.1%。
抽检中,标称生产企业为枣庄鲁能力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力源水业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力源饮用水中标签和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
力源水业分公司2017年8月11日发布召回公告
对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记者致电该生产企业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据力源水业分公司水厂厂长季忠回应,该批次力源饮用水被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为2017年6月30日生产430mL瓶装饮用水,已于去年8月份被召回并销毁。同时力源水业分公司立即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进行分析,并对工艺进行调整、改进,及时将整改情况、产品召回、销毁情况报送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份派员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目前,各规格瓶装水经产品检验,亚硝酸盐指标均小于0.003㎎/L,所有指标合格,符合国标要求。
瓶装水销毁现场
随后,力源水业负责人提供了枣庄鲁能力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力源水业分公司近年来监督抽检情况:2014年度,市抽2批次,检验均合格。2015年度,市抽3批次,检验均合格。2016年度,国抽1批次,检验合格;市抽1批次,检验合格。2017年度,省抽2批次,1批次亚硝酸盐不合格,另1批次标签不符合规定;市抽1批次,检验合格;区抽1批次,检验合格。2018年度,5月16日国抽1批次,尚未反馈检验结果。
目前,力源水业分公司现生产销售的产品有18.9L饮用纯净水、包装饮用水(添加矿物质)、桶装饮用水(小分子团水),11.3L桶装饮用水(小分子团水),其中350mL、430mL、500mL瓶装饮用水(小分子团水),目前这三种瓶装饮用水全部内部供应。其中桶装水占据市场销售份额较大,深受消费者信赖。连续多年在国、省、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