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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过高收费模糊,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费成糊涂账
来源:齐鲁网视   访问量:2120    添加时间:2023-9-5 8:59:08
 

7月起,由北京市城管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至此,本市专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事宜的政策性文件主要有三个,即由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市城管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以及由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首环建管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

政策规定在不断完善,不过也有不少市民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存在一些不合理问题,部分小区的充电收费仍是一笔“糊涂账”。为此,记者展开走访调查。

同一功率下,“好易点充”在天通苑地区的服务费为每小时0.4元,而在朝阳某小区仅为每小时0.07元。

问题1

服务费相差好几倍 定价到底谁说了算

天通苑居住区共由五个园区组成,常住人口近30万。据居民王先生反映,天通苑各区都分别设置有多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其中“好易点充”品牌的充电桩覆盖率较高。王先生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规格是48V、20Ah,符合新国标要求,完全充满电一次需要花费2.7元。

乍一看这样的收费似乎并不贵,但如果将电费和服务费拆开比对,两者差距明显。在王先生的订单详情中可以看到,总计6个小时的充电过程中,电动车充入了0.628度电,由此产生的电费为0.33元。其余2.4元则均为服务费,服务费是电费价格的7倍多。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天通苑有多位市民致电12345市民热线反映充电桩服务费收费高的问题。

记者在现场看到,“好易点充”在该片区域收费价格基本一致。电费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而服务费则依据充电器功率的不同分为0.4元/小时、0.6元/小时、1.0元/小时和1.4元/小时四档,即充电器的功率越大、充电速度越快,则单位时间内收取的服务费越高。

记者注意到,这样的服务费无论是与其他品牌的充电设施相比,还是与该公司在其他区域收取的服务费相比,都高出不少。

在探访中,不少小区的充电设施电费按照0.5103元/度电的价格收取,服务费则为0.5元/度电,每充一度电仅需花费1.01元。在朝阳区双井附近某小区记者发现,在电价相同的情况下,“好易点充”在此处收取的服务费依次分为0.07元/小时、0.15元/小时以及0.2元/小时三档。以功率小于200瓦的充电器为例,天通苑地区的服务费为0.4元/小时,而该小区则仅为0.07元/小时,两者价格相差近6倍。

此前首环建管办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承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

“好易点充”的运营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到了价格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发改委目前的相关文件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政府定价,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在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

在被问及“建设运营企业承诺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的规定如何执行时,工作人员称,首环建管办的该份通知中附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作协议》的标准合同范本。如果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合同中承诺“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并出现违反价格承诺的情况时,价格执法部门才能进行处罚。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首环建管办,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为指导性文件,在执法过程中并不具备强制性。

问题2

电费服务费混着收 账咋算不清

市民顾先生家住丰台区精图小区56号院1号楼,他们楼前的车棚内安装了名为“金点驿充”的充电设施,他发现这些充电桩收费贵,而且费用明细模糊不清,“这笔账怎么算都算不对!”

8月28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在1号楼车棚里看到了公示的收费明细:当功率在1瓦至225瓦时收费为0.4元/小时,功率在226瓦至450瓦时收费则为0.6元/小时。顾先生说,自己始终没搞懂:这个价格到底是服务费还是电费,而充电总费用更是越算越糊涂。

在充电收费记录中记者看到,7月9日晚9时至7月10日早6时,顾先生的电动车总计充电9小时,扣款5.4元。“如果按照每小时0.4元的标准算,服务费是3.6元,电费是1.8元。但按照0.6元的标准算,这5.4元就全是服务费了。其实我的电瓶充满电也就是一度电多一点,现在居民区充电价‘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即每度电约0.51元,1.8元能买电3度多,我这个电瓶根本充不下这么多电啊!”

为了弄清收费标准,记者拨通了“金点驿充”公司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场标注的功率为市民所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输出功率,而相关的单价中则同时包含着电费和服务费。北京市发改委在《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曾明确规定: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当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显然该公司并未按照北京市现行规定执行。然而《通知》中并没有相关整改要求和处罚措施。

问题3

公寓式住宅充电收费能否再降降

家住朝阳区明天第一城7号院的李先生反映,自己小区也存在收费规则不明晰的情况。不过,这里的居民更关注小区充电车棚的电费能不能降下来。“目前充电按照商业用电收取费用,价格远高于其他小区每度电约0.51元的标准,希望我们这儿的充电费也能降下来。”

8月30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充电车棚使用的是一款名为“满满充”的软件。打开软件看到,其收费标准分别为0瓦至200瓦,0.5元/小时;201瓦至350瓦,0.69元/小时,同样没有按照规定对电费和服务费分别计价。居民在此充电一次所需的花费一般在4元上下。尽管是打包混合收费,但不少居民认为其中的电费可能占了大头。

据了解,明天第一城小区7号院房屋性质为公寓式住宅,公共区域电价按照商业用电收取。在采访中不止一位居民提到,虽然公共区域是商业用电,但部分居民家中使用的却是民电,两者间的价格或相差数倍。记者注意到,可能是为了节省充电费用,小区内仍可以看到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并取下电瓶带入家中。

北京市发改委在《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政府定价,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

那么像明天第一城7号院这样的公寓式住宅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可否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的收费呢?对此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符合“居民生活用电”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需由物业、产权单位或开发商向当地供电公司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申请。但是对于规划建设之初属性为商业办公类或公寓的房屋,由于其房屋属性不属于居民住宅小区,无法享受“居民生活用电”的优惠。

记者手记

小区里如何收费还得听听居民的意见

近两年来,本市各部门陆续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形成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服务市场,从而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确保居民愿意用、用得起公共充电设施。

未来除了需要执法部门在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别计价、明码标价等方面严格执法外,在服务费的市场调节方面究竟由谁做主,《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也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实施方案》中规定:各街道(乡镇)应组织居(村)委会、小区产权单位、业委会(物管会)等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由小区产权单位、业委会或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选取优质规模化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作为建设主体,确定建设方案,签订建设运营合作协议。

建议相关部门补充细则,让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相关规定不仅“落地”,还得“生根”,加快市场调节的步伐,促进各家运营企业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细则,通过市场竞争以优质优价满足市民需求,最终让更多小区居民享受到充电的便利和优惠。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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