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对于推进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等多项措施来保障患者用药,就我省如何保障中药尤其是集采中药质量安全的问题,山东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王新建介绍,近年来,省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中药突破”计划,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提升中药生产企业质量把控能力。通过实施“两清单、一承诺、双报告”制度,督促中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关键人员履职能力评估,常态化组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开展中药性状鉴别检验能力评估,督促企业加大检验力度,提升企业原药材把控能力。
二是强化中药源头中药材质量控制。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我省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发展。推动趁鲜切制政策落地实施,发布我省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31个。
三是加大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质量监管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专项检查和全覆盖检查。充分发挥监管技术支撑作用,持续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风险监测,加大抽检力度,对中药注射剂、中药大品种等高风险品种全覆盖抽检,提高抽样靶向性。
四是加强集采中药品种风险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掌握监管底数,“一企一档”建立监管档案,针对集采中选品种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对于中药配方颗粒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检,全力保障集采中选中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同时,山东省药监局联合10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最大程度释放中药创新潜能,助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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