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地实施,山东省在完善数据制度,推动数据价值化方面有哪些举措?11月16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山东省大数据局总工程师綦琳表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是数据价值化的重要保障。
綦琳介绍,今年10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对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和产权保护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后续工作中,山东将围绕数据价值化,进一步提升数据管理应用质效,全面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数据汇聚治理。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数据资源调查,规范编制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整合完善纵向互联、横向互通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汇聚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按需汇聚、应汇尽汇”。持续推进各级各领域业务数字化转型建设,大力推动各类核心业务历史数据电子化,有效提升业务数字化、数据化水平。加强数据协同治理能力建设,优化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不断提升数据服务质效。
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稳妥推动公共数据资产登记,鼓励社会主体开展社会数据资产登记,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管理试点。推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等公共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研究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大力推进数据创新应用。深化公共数据开放,扩大开放范围,重点推动健康医疗、交通运输等高价值数据开放。深入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直达基层”服务体系,连续举办六届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推出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形成一批创新性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规范数据市场化交易,建设区域综合性、行业性数据交易场所,制定进场交易清单和禁止交易清单,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海洋等领域试点推进市场化交易。
积极培育数据要素生态。充分发挥数据交易场所和平台、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等作用,集聚数据资源提供商、数据需求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全链条市场主体,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
记者:曹茜 编辑:俞丹 实习生:苏宗超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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