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快推进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助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海洋大省,2023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7018.3亿元,居全国第二位;集聚了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等50个“国字号”海洋科研平台;沿海港口实现一体化发展,货物吞吐量2023年达到19.7亿吨,居全国首位。《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全省15个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全省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数量达到20个左右,产值超100亿元的集聚区达到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5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8%左右;集聚区内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达到50家以上。到2030年,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达到30个左右,成为带动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主体。
为达成上述目标,《意见》提出,分类推进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集聚区梯次培育行动,最终优化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布局。要做优做强主导产业,延伸集聚产业链条,并精准开展招商引资,继而推动海洋特色产业加速集聚。要加强产业技术攻关应用,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打造高水平海洋人才集聚高地,加快海洋产业数字赋能,以便增强海洋产业创新能力。推进集聚区产业节能降碳,强化集聚区污染综合防治,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集聚区高水平开放,深化集聚区合作共建,增强集聚区配套服务能力,达成提升集聚区开放合作水平的目标。
《意见》还强化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集聚区重点项目,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加强用海用地保障。优先支持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蓝色人才专项。统筹利用中央和省各类海洋产业扶持资金支持集聚区建设,落实股权投资、设备奖补、技改专项贷等政策,鼓励各市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引导辖区银行机构针对海洋产业加大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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