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批复内容中,青岛的城市性质被定位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要求青岛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对外开放门户、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篇章。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是《规划》的重要方面。根据批复内容,到2035年,青岛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4.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8.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05.0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4.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27.69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1.68%;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11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批复要求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强青岛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推进中心城区东西两岸联动发展,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港产城融合发展,促进环胶州湾地区城镇集约紧凑布局。推动陆海生态协同保护,提升大泽山等地区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大沽河流域与河口海湾的系统保护修复,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拓展现代都市农业空间,保护胶莱平原农产品主产区,保障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空间需求。加强国际航空港枢纽功能,提升国际航运等现代服务能级,加强青岛港与黄渤海区域港口功能的协同布局,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及崂山等风景名胜区。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要求,青岛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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