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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纠纷好沉重 一日调解全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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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视7月12日讯 7月10日,枣庄市山亭区徐庄司法所、徐庄法律服务所成功调解一起跨越十年的宅基地纠纷。
      事情还要从2009年6月说起,家住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西七里河村的王某听说本村有一处宅基地要转让,这处宅基地在县道边上,己经被有关部门规划过,附近又是村民自发形成的小集市,比自己在半山坡上的老宅子不知要方便多少倍。看到这么好的位置,王某没有考虑太多就立即与转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付了全款。因为儿子还小,王某没急着建房,此处宅基地便一直闲置。
      转眼到了2014年秋末,眼看儿子到了结婚年龄,王某便开始着手建房。这处宅基地中间有一根高压电线杆,他前后花费了七千余元,经多方协调才把电线杆挪出宅基地以外。当王某雇来勾机准备整平地基时,村民老张前来阻止说,宅基地前面有5米宽,和王某宅基地同样长度的地皮是他开垦的生荒地,属于老张管理使用。
      因王某房子建的较晚,此时左右邻居都己建成房屋,王某宅基地后面是山坡,只能将出路设在前面,如果王某宅基地前面的地属于老张,就意味着王某的宅基地与大路之间还隔着一条隔离带,成了没有出路的死宅。
      可是规划图明明写着宅基地前面是路,怎么会有老张的地呢?不擅长处理人情事故的王某本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可是他却一纸诉状将老张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宅基地前面的那块地皮,应属村民集体所有。按民法规定的优先占用原则,村集体的零碎地皮靠近谁的宅基、地邻,谁优先占用,属于谁管理使用,在村委会在没有对全村类似情况进行调整的情况下,这块地仍由老张使用。
      看到法院的判决,王某更着急了,打了半年的官司,花费了两三千元的费用,出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一怒之下王某决定强行施工,而老张有了法院的判决,更不把王某当回事,强行阻拦,双方剑拔弩张。村民打110报警,民警告诉双方,问题要协商解决,不能打架。此时,老张不同意协商,说既然双方对薄公堂,老亲世邻的情谊被击碎了,也就不再讲究了,扬言寸步不让,此事陷入僵局。

      时间到了2017年,王某又找到了宅基地的转让方李某,想把宅基地退回给李某。李某说,宅基地是从刘某那里转让来的,让王某去找刘某,而刘某几年前就去世了,此事又陷入僵局。此时这块宅基地欲退不能,欲建不成,成了王某的心病。王某吃饭不香,睡觉不甜,干活没劲,打工没心思,眼见身体一圈圈的消瘦,却无计可使,就这样一年一年地耗着。


      近日,万般无奈的王某来到徐庄司法所求助。司法所联合法律服务所受理后,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迅速制定调解方案。在询问王某的要求时,王某表示如果不能建房把宅基地转让出去也行。可是经历了十年的争执,村民都知道此处宅基地是没有出路的死宅,没人敢接。    
      工作人员经过仔细分析后认为,如果老张愿意接手,将宅基地转让给老张最好。于是他们找到了老张,老张对王某当年将自己告上法庭的事情依然怀恨在心。工作人员经过一上午苦口婆心的劝说,对老张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老张被感动了终于松了口,表示接手可以,但价格上得让一些。
       经过几翻拉锯式讨价还价,最终双方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工作人员迅速起草了协议,双方在转让协议上签了字,这场历经十年的宅基地纠纷终于平息了。
王某最后感激地说:“谢谢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同志们帮我解决了这起宅基地纠纷,我心里就象去了一块大石头,浑身轻松了!现在外出打工也不再牵扯精力了。”(纪有权 褚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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