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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三四轮市中区已经设立这些标识,整治将逐步实施
来源:齐鲁网视   访问量:10044
 
       齐鲁网视3月25日讯  3月18日一位细心的市民拨打枣庄快报热线电话反映称,在市中区城区内,部分主干道两侧已挂上了有关无牌、无证三轮车及四轮车不得驾乘的警示标牌。那么无牌、无证三轮、四轮车整治工作是否开始了呢?对此,记者带您了解。接到热线后,枣庄日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了文化路与青檀路交汇处,见到了市民反映的警示标牌。一位过往市民看着警示牌说到,“这个牌子的意思应该是禁止无牌、无证三轮车、四轮车向左向右行驶。这些车辆确实也应该整治了。”

       随后,在青檀路的隔离栏上,记者看到了一则“不驾乘无牌无证三(四)轮车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警示标语。同样在吉品街与青檀路交汇处向北行驶时,记者也在明显位置看到了相关的禁行警示牌。

记者注意到,关于无牌、无证三轮车、四轮车将被禁止通行一事,市中区多部门曾在今年1月2日时,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将于2020年3月1日在枣庄市市中区决定依法开展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

         通告中提到整治范围为东至东外环路(含)、西至S322线(原S348线)(含)、南至十里泉路(含)、北至北安路(北外环路)(含)区域内。随整治工作的推进,逐步扩大整治范围。       同时,西昌路(君山路至人民路)、青檀路(君山路至人民路)为限行试点道路,根据工作进展逐步将限行道路,限行区域扩大到整个城区范围。限行路段内禁止无牌无证三轮车、四轮车通行,被鉴定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处罚。

       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无证驾驶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教,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属于拼装机动车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目前是否已经开始进行了整治工作?记者咨询了市中区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受疫情影响,目前该项工作暂时还未开始,前段时间我们已经着手安装了有关的标识、标牌及标语,对于下一步何时开展该项工作,我们会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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