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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立法工作 致力于打造北方锂电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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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9日讯(记者 李姝婧) 8月8日下午,在枣庄会展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郭继存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会上,郭继存就在立法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作解答。

  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宏伟多次对《条例》立法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多次对《条例》制定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定期听取《条例》制定进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坚持靠上抓,对《条例》的制度设计进行具体把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为开展好锂电产业发展促进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条例》的立法过程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第一稿开始就全方位、全过程跟进。指导市能源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锂电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起草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争议问题、模糊事项,法工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达成共识,加快了立法进度;形成了整体合力。

  在起草阶段,市能源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起草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高质量完成问卷调查、问题梳理、资料收集汇编等基础工作。先后组织到枣庄高新区、台儿庄区开展了调研,召开了锂电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同时将《条例(草案)》初稿发往 30多个部门、60 多家企业征求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开展了12 次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

  在市政府审查修改阶段,市司法局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法律顾问、法治监督员、企业代表等开展了论证审查修改,2023年4 月 25 日,市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阶段,2023 年 4 月 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审议。会后,法工委将《条例(草案)》发往市直有关部门、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定向征求意见,并在《枣庄日报》、枣庄人大网、立法民意直通车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带领立法调研组赴常州、宁德、新余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6 月初,到滕州市、市中区开展了立法调研,深入征集基层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企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6 月 13 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进一步征求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针对该《条例》的特点,精心筛选30家锂电企业建立线上企业家座谈会,企业全过程参与《条例》起草,提升了意见征集的精准性、研究讨论的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征求意见范围覆盖五区一市、57 个市直部门单位,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90 多家企业,共征集到意见建议 2000余条,先后组织开展了 36 次联合修改,吸收采纳了 500 余条,让立法更体民意、更聚民智、更惠民生,践行了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

  6 月 29 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 7 月 26 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至此,《条例》的制定工作圆满完成。

  北方锂电之都的打造需要凝聚起全市人民的合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制定出台《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仅仅是起点,抓好锂电产业发展促进工作的关键在于实施好这部《条例》。市政府将制定出台扶持促进锂电产业发展的配套办法,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将组织好法规的学习宣传,抓好法规的贯彻实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持续关注《条例》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以法治引领锂电产业高速高质量发展,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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