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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超支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提高使用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
来源:齐鲁网视   访问量:1964
 

9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为激发医疗机构中医活力,本次《政策措施》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给予的主要支持政策,山东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徐悦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围绕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明确了三方面的支持政策。

实行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支持政策。明确提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倾斜,对因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较高造成的基金超支,给予合理补偿,并根据履约评价情况适当降低中医医疗机构分担比例,提高使用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

实行中医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倾斜政策。在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中,充分尊重中医医疗机构意愿,对参与改革的,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鼓励各市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实行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简、便、廉、验”优势作用发挥,遴选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在全省推广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试点,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可回家,无需住院,符合规定的费用按医保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待遇报销,今年上半年,全省共590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累计为10.76万人次报销医保费用4.41亿元。随着日间中医医疗服务范围的扩大,将有更多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支持中医优势病种传承创新发展,对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对同病同效的,参照西医治疗费用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价值,目前,省级已制定发布20个中医优势病种全省推广。支持中医药特色康复治疗,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既方便群众,也减少住院费用支出。(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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