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东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明确,要把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入境中转山东省内接送、集中隔离、卫生检疫、核酸检测和社会排查等管控措施。各类场所(单位)不得聘用、使用未取得健康通行码的人员,对无健康通行码或拒绝佩戴口罩等人员进行劝阻。
知要求,对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山东省内消费者、出行人,实行无障碍消费、无障碍通行。对来自低风险省份、持有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外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来鲁人员,一律放行,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外省人员来鲁后须将外省健康通行码转码(申领)为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境外入鲁(返鲁)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出院病例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控。除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同意的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置或变相设置公路检疫站点;全面恢复省际班线客运,推动省内道路市际客运班线和农村客运加快运营;坚决取缔堵路断路、设置硬性隔离等行为,坚决取消一切因疫情防控设置的人员、车辆流动限制。
通知明确,除国家层面规定暂停的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涉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影院放映业务等,全面恢复服务业秩序,取消各类开工限制、开工承诺、开工查验、开工备案等限制措施。各类旅游景区、收费公园全面开放,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防止人员聚集。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开展本地游、周边游、省内游业务。室内(地下)游泳池、健身场所等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休闲娱乐场所,在严格控制人流人数、保持人员间隔、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等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开放。全面恢复酒店、饭店、饭馆、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等经营秩序,经营者在保持就餐者适当间隔、控制人流人数的前提下,有序向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就餐者提供餐饮消费。鼓励、支持各类小型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副食品快餐、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家政服务、生活设施维修等便民消费业态加快恢复营业,
对各类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开业营业、坐堂医服务、中药熬煎和药品种类(品种、规格)销售等限制。
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医疗秩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开门诊预约诊疗,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检查。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对每日进馆总人次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恢复现场办公,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开放。
知明确,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城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室外摊点等各类市场,要立即开放,支持经营业户恢复营业。活禽交易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禽肉产品继续采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模式供应。
要求,各类防控措施实行省级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山东省里未设定的限制措施,各地原则上不得设置;省里已经出台限制措施的,各地不得层层加码。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措施迟迟落实不到位,或者实行过度防控、层层加码等行为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拒不纠正的,要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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