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信用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暨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相关政策措施。
近日,山东在全国率先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制度。该制度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或者利好?
会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滕双兴指出,山东目前有市场主体1420万户,其中98%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部分企业由于对信用修复政策以及修复的条件、程序等不了解,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导致其相关权利可能会持续受到限制进而造成一定损失。
今年5月,山东一家知名电子设备企业在申报工信部门的支持政策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企业之前有一条被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记录,由于对修复政策不了解,没有及时完成修复,最终错失300万奖励资金。“我这只是举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个小例子。放大到全省这么多市场主体,大家就能深刻感受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了。”滕双兴说到。
通过推行“两书同达”,首先在行政修复权利告知上实现源头保障,让失信主体第一时间知悉自己的失信信息可以修复,并且同时获知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有利于有效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为其主动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提供内在动力。
同时有利于帮助市场主体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当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主体,在失信状态下参与部分经济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不利于企业发展。通过“两书同达”,帮助提醒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重塑信用,恢复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中来。
其次有利于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两书同达”工作,回应了信用信息修复的现实需求,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导向和正面激励的价值遵循,为信用主体申请解除信用约束措施、重塑信用、重返市场的机会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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