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632-3321110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财 - 财经
 
如何填报?怎么扣除?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十答
来源:齐鲁网视   访问量:1684    添加时间:2023-9-4 8:39:53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二、我还没有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三、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

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但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四、我此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五、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之前是按照约定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次标准提高后能不能重新调整扣除额度?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扣除标准提高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六、我是一个合伙企业合伙人,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如何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平时也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七、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八、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么?

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九、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十、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条信息: 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首套房20%,二套房30%       

下一条信息: 姜祥佑失点!山东泰山客场6:5北京国安,晋级足协杯四强

今日推荐
第三届中国大数据统计论坛暨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大数据统计分会第三届年会举办
第三届中国大数据
  泰康之家山东首家养老社区(青岛)落地发布会烟台站火热来袭
  枣庄市洗染行业协会成立十四周年庆典暨新技术交流会举行
  超G名片枣庄站举办分享交流会 名片交换方式被颠覆
  天之蓝2019山东省第四届婚庆行业年会在枣庄隆重举行
  精准服务 亮化自我——中国银行薛城支行邀请上海汇隽公司开展精准服务培训
  建行枣庄市中支行:加强合规理念宣讲 为稳健发展护航
  工行枣庄分行强化检查稳步推进网点安全标准化建设


热门信息
  邮储银行枣庄市分行纪委进一
  全城共振:万千守护,家国太平
  邮储银行枣庄市分行稳步推进
   邮储银行枣庄市分行:
  邮储银行枣庄市分行开展复工
  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举办齐心
  “政银企”对接 加快增产达
  邮储银行枣庄市分行 打好疫
  做“三好公司” 迎“长寿时
  济南首家“勇闯”科创板企业
热门图片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枣庄联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
泰康之家山东首家养老社区(青岛)落地发布会烟台站火热来袭
泰康之家山东首家
线“泰家医”,打造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
线“泰家医”,打造
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开展 “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活动
泰康人寿山东分公
泰康同济(武汉)医院、楚商联合会荣获全国抗疫表彰
泰康同济(武汉)医
泰康“世纪圣典小镇”即将上线,开启大健康“嘉年华”
泰康“世纪圣典小
精彩专题
中心街街道公园社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挥洒汗水写就无悔青春——记级索镇孔楼..
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

友情链接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医法汇医疗律师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光 明 网     中 新 网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鲁 网    

联系电话:0632-3321110 投稿邮箱:qlwsnews@163.com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网络信息安全监察 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
  ICP:鲁ICP备17043532号  主办:枣庄鲁网书画院
Copyright @ 1997-2010 zzwa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