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就《政策措施》实施后,参保群众在使用中医药治疗方面的待遇保障,山东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介绍,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不仅有利于推动中医药发展,提高群众获得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还针对减轻参保群众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费用负担。
一是降低了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根据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各市区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住院起付线,目前,全省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平均为200元、500元和800元,但没有区分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专门提出,降低统筹区内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比同级别综合医院降低20%以上。通过降低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引导更多群众根据病情需要到中医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二是提高了住院医保待遇报销水平。今年年初,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能力的12条措施,要求各市将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80%左右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5%,医保基金收支状况较好的市提高到了90%。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又提出,有条件的市可进一步提高基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水平,最高可到95%,进一步减轻群众在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费用负担。
三是扩大了中医诊疗技术的报销范围。将省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的中医适宜技术,齐鲁医派学术流派等特色优势技术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并将手术后患者使用促进康复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同时,为确保中医治疗的规范性和治疗效果,提出探索将报销比例与中医治疗费用占比、诊疗效果挂钩,进一步鼓励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优质中医药服务。(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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