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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批复14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来源:鲁网   访问量:2133    添加时间:2023-11-3 14:23:2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89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淄政呈〔2023〕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淄博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省会经济圈副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历史文化名城、组群式生态大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淄博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1.4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6.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99.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52.32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76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南山北田中城,一廊两带一轴”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济青城镇发展走廊为统领,带动市域城镇一体化协同发展;打造沿黄河、沿济青南线复合发展带,引领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域南北交通联系轴建设,强化南北协作,促进组团化布局和集约高效发展。保障北部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中部都市农业集聚,促进南部特色农产品发展,打造粮食、蔬菜、畜牧、林果、农文旅等农村产业发展集群,确保粮食安全。保护鲁中山区生态屏障、沿黄生态带以及淄河、沂河、小清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土壤污染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大组团一体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环城绿廊、外围生态绿带和孝妇河、淄河、东猪龙河等生态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齐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临淄历史城区、淄博历史城区,周村古商城、淄川柳泉蒲文化等历史文化街区,构建齐文化、聊斋文化、陶琉文化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依托鲁山、原山、黄河、孝妇河、淄河、胶济铁路、齐长城沿线自然景观和文化资源,塑造“齐风陶韵、山水相望、城绿交融”的特色景观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加快建设济青、鲁中、滨临、沿黄达海通道,做好机场、内河港口等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完善以枢纽场站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建设区域性物流枢纽。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淄博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淄博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0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枣政呈〔2023〕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枣庄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鲁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枣庄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3.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8.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7.17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6.58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锚固“东山西湖”自然本底,保护蟠龙河、新薛河、韩庄运河等八条生态廊道以及抱犊崮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滕西平原、枣南水乡、低山丘陵三大特色农业功能区,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做强石榴等优质特色产业,带动乡村共同富裕。强化主城区和滕州市区的区域引领作用,协同台儿庄区和山亭区两极,构建全域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构建主城区东西向城市发展主轴和京沪廊道、“市中-峄城”两条发展次轴,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突出山水城市特色,保护主城区北部山脉和城区内山水廊道,保育以万亩榴园为主体的城市绿心,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枣庄历史城区、滕州历史城区以及台儿庄古城、中兴、书院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薛河流域文化、民族工业文化、大运河集镇文化和抗日史迹文化四张文化名片,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以建设运河文化承载核心区为目标,彰显枣庄山水绿城、运河古城、民俗文城、红色故地的文化基因,塑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的城乡特色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加快建设京沪、鲁南通道,完善以机场、内河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枣庄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枣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1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东政呈〔202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东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样板、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宜居宜业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东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7.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3.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14.49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9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0.19%。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心两翼、一园两带、两区四片”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充分发挥东营主城区的核心引领作用,推进南部广饶和北部河口、利津协调发展,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高质量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设立和建设,保护沿黄生态带、滨海生态带以及小清河、支脉河等主要水系,推进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渤海湾、莱州湾2个生态渔业区和环主城区、河口、利津、广饶等4个农田集中区,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渔业产品供给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东营主城区、河口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溢洪河、永丰河、东营河等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提升白鹭湿地等湿地公园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发挥黄河文化纽带作用,推动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护黄河故道、石油景观廊道、小清河历史盐运通道等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河海交汇的自然本底和黄河文化、石油文化、盐业文化、屯垦文化等多元文化,沿黄河、沿海、沿小清河-淄河形成景观风貌带,彰显东营“河风海韵、胜利油城”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沿黄达海通道建设,提升东营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保障陆海油气资源开发,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防风暴潮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东营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东营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2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批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烟政呈〔2023〕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烟台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大市与制造业强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烟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3.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9.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00.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69.13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4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8%。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构建“一心两片五廊”的生态、农业空间布局和“一核五极、一带两轴”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护沿海养殖产业带、粮食保障种植区、特色林果种植区、海水增养殖区等农业空间,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高质量推进长岛国家公园设立和建设,保育鲁东低山丘陵生态屏障和沿海生态带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海岸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增强芝罘、莱山主中心和蓬莱副中心要素集聚能力,培育北部滨海发展轴、南部滨海发展轴和中部城镇发展轴,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烟台主城区与蓬莱城区一体化发展,完善烟台黄渤海新区功能,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大沽夹河、辛安河、沁水河、鱼鸟河等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提升滨海景观带、山体公园、郊野公园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烟台历史城区、蓬莱历史城区,奇山所城、烟台山-朝阳街、戚继光故里等历史文化街区,融合明清海防、近代开埠等多元文化,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依托山海岛城格局,塑造以中部生态绿心为核心、南北滨海岸线和多条景观廊道为支撑的城市特色风貌,彰显仙境海岸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沿海通道建设,提升烟台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保障金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发,推进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防风暴潮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核电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烟台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烟台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3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潍政呈〔2023〕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潍坊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山东半岛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潍坊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3.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73.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4.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96.7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0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6.86%。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心、两轴、三带”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增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提升济青发展轴、山海发展轴要素集聚水平,引导南部山区浅山休闲带、中部平原农耕特色带、北部莱州湾海岸带高质量发展。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拓展创新“诸城模式”“潍坊模式”“寿光模式”改革发展经验,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示范引领。保护莱州湾、沂山、仰天山、弥河、潍河、峡山水库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海岸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强化中心城区和周边县(市)的协同联动,提升要素集聚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潍坊主城区、滨海副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白浪河、虞河、大圩河等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提升白浪绿洲等绿楔的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齐长城世界文化遗产,青州历史城区、潍坊历史城区,十笏园、坊子坊茨小镇、潍柴老厂区、偶园等历史文化街区,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自然本底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南部山水、中部乡野、北部滨海三条景观带和潍河、弥河两条景观廊道组成的景观风貌体系。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京沪辅助、济青、鲁中、沿海通道建设,提升潍坊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保障盐业、矿产等资源开发,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防风暴潮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潍坊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潍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4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济政呈〔2023〕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济宁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国家创新型制造业强市、北方内河航运中心、滨湖生态水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济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9.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0.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21.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22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29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四轴,两带五区”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增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推动任城、兖州、邹城、曲阜、嘉祥一体化发展,提升京沪、鲁南、济徐、济微发展轴要素集聚水平,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保育大运河生态带、泗河生态带、南四湖生态区、黄河流域生态区、东部山林生态区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采煤塌陷地、湿地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好北部农田集中区、西南农田集中区两大农田区,打造中部高效农业、北部种养循环农牧、南部特色农业、东部农林、环湖农渔五大发展片区,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任城区、北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区城市主中心建设,促进兖州城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综合功能提升,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大运河、古运河、蓼沟河等8条河流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提升太白湖、少康湖、泗河、十里湖4个湿地公园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曲阜“三孔”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济宁历史城区、曲阜历史城区、邹城历史城区,铁塔寺及太白楼、竹竿巷、明故城、亚圣庙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推进尼山文化片区建设,弘扬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依托曲阜、邹城、济宁历史文化名城,融合东部山区、南四湖、大运河、黄河、泗河等重要景观节点,彰显“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的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鲁南、京沪、京九、沿黄达海等通道建设,构建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内河航运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完善多式联运枢纽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济宁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泰政呈〔2023〕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泰安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黄河下游新型工业基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泰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8.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8.1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52.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93.66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24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山城相依,田汶相畔”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护泰山、东平湖两个生态核心以及徂徕山、莲花山、大汶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依托大汶河、东平湖,构建上游林果农业区、中游粮食农业区、下游水产农业区,保护以“汶阳田”为代表的优质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依托泰沂山脉,强化中心城区引领,培育济泰协同发展轴、山前城镇发展轴和南部城镇发展轴,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突出南北向泰山文化轴和东西向公共服务轴,建设城市文旅服务中心和现代公共服务中心,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泰山、徂徕山和城区“七湖十五河”,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泰山、大运河和齐长城3处世界遗产,与济南、曲阜、邹城共建“山水圣人”文化轴,保护泰安历史城区和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山、城、田、汶自然本底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彰显“秀美泰城、壮美画景、丰美田园”的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京沪、鲁中、沿黄达海通道建设,完善以枢纽场站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泰安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泰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6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威政请字〔2023〕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威海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精致城市、北方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滨海旅游度假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威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9.2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5.4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52.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63.00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4.97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8%。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绿屏蓝带,十廊通山海;强心筑轴,多极促发展”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护昆嵛山生态屏障和海岸带,构建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推进海岸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平原、山地、丘陵、滨海等特色农业区和海洋渔业区,培育苹果、无花果、药材、茶叶特色产业带,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渔产品供应能力。强化威海主城区的引领作用,提升文登城区、双岛湾片区、滨海新城等要素集聚能力,培育沿海复合功能带和中部产业隆起轴,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威海主城区和文登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里口山、棉花山等生态绿核和望岛河、九龙河等生态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文登历史城区,刘公岛西摩尔商业街、召文台历史文化街区,以及海草房等传统民居,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山海岛城格局和海洋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等多元文化,塑造山城相拥、陆海相依、自然和人文相融的滨海城市景观,彰显“大气山海,精致栖居”的特色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沿海通道建设,提升威海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保障金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发,推进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核电安全防护等防控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威海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威海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7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日政呈〔2023〕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日照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临港产业基地、滨海旅游度假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日照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8.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73.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35.89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6.74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26%。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多廊、两区四特、一带两片”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护五莲山、九仙山等山体生态屏障和海岸带、主要河流等生态廊道,推进海岸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莒中、莲北两个粮食主产区,培育东部茶叶、中部林果、北部中药材、海洋渔业等四个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区,丰富农产品供给,确保粮食安全。发挥日照主城区、岚山城区支撑引领作用,建设“港产城海”融合发展的滨海城镇带,提升莒县县城、五莲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形成县域城镇化发展片区,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日照主城区、岚山城区以及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等一体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潮白河、卧龙山、傅疃河、磴山、绣针河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绿楔,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城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齐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莒县历史城区以及莒国故城、尧王城遗址、两城镇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依托东部滨海、中部山地、西部平原的自然景观,塑造“阳光海岸、山海交融”的特色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京沪辅助、沿海、鲁南等通道建设,提升日照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推进光伏、风电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防风暴潮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日照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日照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8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政报〔2023〕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临沂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商贸物流枢纽、滨水宜居文化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临沂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29.2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6.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16.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11.15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83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主三副多节点、四屏八脉润田园”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提升中心城区和沂水、平邑、临港新城三个副中心要素集聚能力,培育鲁南城镇发展轴、京沪城镇发展轴,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筑牢沂山、蒙山、尼山和五莲山四大生态屏障,保护沂河、沭河、祊河等八条河流生态廊道,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好沂沭平原农田集中区等农业空间,构建南部粮食蔬菜、东部粮油果茶、北部林果蔬菜、西部林果药材、中部都市休闲农业、沂蒙山地区生态经济农业的种植业生产格局,全力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篮子”供应基地,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以沂河、祊河为轴拥河发展,高标准建设高铁片区、沂河新区,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沂河、祊河以及绿楔、绿廊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临沂历史城区、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以沂蒙精神为主的红色文化空间载体,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构建北部岱崮风貌区、南部田园风貌区、东部丘陵风貌区、西部浅山风貌区、中部水城风貌区的整体特色风貌格局,彰显“蒙山沂水胜地、琅琊文化故地、沂蒙革命驻地、改革开放要地”的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加快实施京沪辅助、鲁南、滨临等通道建设,构建“米”字型高铁网,完善以机场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临沂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9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德政呈〔2023〕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德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叠加区域中心城市、区域重要交通枢纽、现代农业与新型工业化强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德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29.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5.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3.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50.26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17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带两翼、四源八廊、圈轴引领”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优质“吨半粮”生产空间为基础,打造德城、平原、禹城、齐河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带,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示范区,确保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沿黄河、大运河、徒骇河等八条生态廊道,连通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等四片主要生态源地,推进湿地、盐渍化土地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沿京沪通道主轴和冀鲁边界次轴加强城镇协同联动,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带动平原、武城等周边县城同城化,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以东风路交通主轴联动德陵一体化发展,完善德城、天衢、陵城等城市功能片区,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大运河、岔河、减河、马颊河、笃马河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殊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黄河故道古桑树群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黄河历史文化遗产带、东方朔故里等代表性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大禹、黄河、运河等多元文化,彰显“儒风水韵、大德之州”的平原城市特色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京沪、京九、鲁北、沿黄达海通道建设,完善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打造冀鲁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保障清洁能源稳定供应,推进地热、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德州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德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200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聊政呈〔2023〕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聊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市、黄河下游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聊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5.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74.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54.75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0.10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六星五廊多片”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强化中心城区引领,形成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保护大运河、卫运河、马颊河、徒骇河和金堤河-黄河生态廊道,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土壤污染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优化沿马颊河、金堤河以及高唐茌平地区农业空间,打造西部特色种植、南部沿黄生态农业两条发展带和中部都市农业、东部高端水产养殖、北部特色畜禽养殖三个片区,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推进东昌府和茌平城区联动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东昌湖、望岳湖、金牛湖以及大运河、徒骇河等河湖水系,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聊城历史城区、临清历史城区,米市街、大小礼拜寺街、道署东街、状元街、中洲运河等历史文化街区,构建运河商贸文化和黄河农耕文化带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加强活化利用,延续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提升城乡景观环境品质,彰显“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济青、鲁中、京九、沿黄达海通道建设,做好机场、内河港口等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完善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要求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聊城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聊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201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滨政呈〔2023〕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滨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环渤海南岸智能制造基地、富有北方水网特色的乐居品质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滨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4.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9.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7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85.06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6.50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8%。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脊一带三水多区,一心两片一圈多组团”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依托鹤伴山生态绿脊和北部海洋生态蓝带,塑造沿黄河、徒骇河、小清河生态保护带,保护贝壳堤岛、德惠新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海岸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强化邹平城区辐射带动作用,培育惠民县、博兴县与滨城区、沾化区多中心发展,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依托沿黄高效农业示范带和沿海高效渔业示范带,打造绿色优质棉粮、特色林果、畜牧业养殖、水产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集群,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滨城区带动引领作用,与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协同联动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环城公路、水系、林带、景点以及五个大型水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好惠民历史城区、鼓楼历史文化街区,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自然本底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彰显黄河文化、孙子文化、红色文化魅力,塑造山海相依、河湖相通、蓝绿相融的国土空间特色风貌。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沿海、滨临、鲁北、京沪辅助等通道建设,提升滨州港综合服务能力,做好机场等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完善以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保障陆海油气资源开发,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防风暴潮等灾害防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滨州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滨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202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复〈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菏政呈〔2023〕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菏泽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挥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区位优势,突出中国牡丹之都特色,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节点城市、黄淮平原生态田园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菏泽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1.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10.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27.5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18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四带、三廊三轴、多极多点”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发挥中心城区引领作用,推进巨东、京九城镇发展带建设,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保育沿黄河和黄河故道生态保护带等重要生态空间,建设沿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生态廊道,推进采煤塌陷区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好优质耕地,推进黄河滩区、黄河故道、采煤塌陷区农业综合开发,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沿黄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带,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建设西部高新科创产业、牡丹城区综合服务、中部产城融合、定陶区产业集成、东部高铁及现代产业五大功能片区,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万福河、赵王河、洙水河等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发挥黄河文化纽带作用,重点保护好北门街、魁星巷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安邱堌堆遗址、昌邑故城址等代表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古村台文化,加强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发挥牡丹文化和黄河文化优势,打造沿黄河及黄河故道景观风貌带,彰显牡丹之都的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鲁南、京九、沿黄达海等通道建设,加快雄商高铁、菏濮城际、菏徐城际、菏泽牡丹机场等设施建设,提升菏泽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要求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菏泽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菏泽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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