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审计厅获悉,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联合修订印发《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协作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化“巡审”贯通协同,释放监督整体效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办法》明确了联动对象和监督重点,提出在研究年度巡视工作安排、审计计划时,加强沟通协调,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监督,着力关注财政、金融、粮食、能源资源、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乡村振兴、惠民政策落实等民生关切事项,以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办法》明确了联动方式和联动措施,提出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等方式开展巡审联动。联动过程中,双方应当加强联络沟通、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和专业力量支持,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格局,共同提升监督质效。
《办法》强调,要在成果运用上加强联动,实现成果共享、效能叠加。巡视组和审计组开展工作时,分别将以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标本兼治。
《办法》提出,探索和深化巡审同步联动,采取联合进驻(进点)动员、同步反馈结果、统筹开展调查、相互通报问题和线索等方式,提升联动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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