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视12月23日讯(记者 张刚)12月23日上午,枣庄市召开解读《医疗卫生等8个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中礼,市财政局科技教育科科长岳峤出席会议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褚苗主持会议。
孙中礼致发布辞并向大家简要介绍医疗卫生等8个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基本情况:
一、出台背景
2016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要求各省级政府合理确定省以下政府间财政事权。山东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制定了《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7〕3号),省政府办公厅陆续制发了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文化等8个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级人民政府参照省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分领域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财政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分别会同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保局、市文旅局等8个职能部门,按照改革意见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对照省级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市级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经过多次沟通交流,研究起草了8个领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29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疗卫生等8个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主要内容
医疗卫生领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科技领域主要包括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研机构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普及、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社会科学研究等七个方面。教育领域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三个方面。交通运输领域主要包括公路、港航、铁路、民航、邮政、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六个方面。应急救援领域主要包括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三个方面。自然资源领域主要包括调查监测、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等七个方面。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规划制度制定、监测执法、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五个方面。公共文化领域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设五个方面。
三、积极推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次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主要民生领域的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对照《枣庄市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枣办发〔2017〕24号)任务要求,积极扩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范围,主动作为、加快发展,切实提升县域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县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按照一项财政事权归口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合理划分部门职责,理顺部门分工,妥善解决跨部门财政事权划分不清晰和重复交叉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有效形成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
按照省市改革意见要求,坚持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和注重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等四个原则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省授权范围内,使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与政府管辖区域保持一致。结合枣庄市现行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发挥区(市)政府组织能力强、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的优势,将所需信息量大、信息复杂且获取困难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先作为区(市)财政事权。明确共同财政事权市与区(市)各自承担的职责,促进财政事权履行涉及的战略规划、政策决定、执行实施、监督评价等各环节在市和区(市)之间合理安排和有效衔接,做到财政事权履行权责明确和全过程覆盖。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
合理划分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本次划分市与区(市)在医疗卫生等8个民生重点领域的任务和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市级对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发挥基层政府因地制宜加强区域内事务管理的优势,有力保障区(市)政府在市级授权范围内履行财政事权的责任。划分之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预算安排过程中,将以承担的财政事权为基础,对非本级本部门承担的财政事权不再安排预算资金;合理确定新增事项职责划分和支出负担。通过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在研究新增财政支出事项时,先行测算考虑本级财政承受能力,保持财政收支平衡,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教育是民生之本,寄托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岳峤就此次出台《教育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将对枣庄教育事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行回答,她介绍,教育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此次《教育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目的是,合理确定全市各级政府提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合理划分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相关公共服务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明责划权的方式,强化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在《方案》的制定中,一是针对重点事项明确了统一基础标准。在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这几个方面做了统一规定:“不得低于省定基础标准。”充分体现了“不分地域、不分对象、标准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特征,保障了教育的公平化。二是在统一上述重点事项基础标准的同时,方案还提出了分档共担原则,强化了市级政府的统筹责任。市级政府将按照区级财力水平等因素实行差别化共担,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三是方案细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各个学段涉及的财政事权,实现对枣庄市教育领域事权纵向全覆盖。
此外,对部分经常性事项,如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方案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市级财政继续通过基本财力保障、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统筹给予各区(市)支持,加大了对教师收入和发展权益的保障力度。(来源:鲁网/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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