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一艘集装箱货轮在码头装卸集装箱。 记者 李紫恒 摄
到2025年,山东省属企业打造5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15家左右具有市场主导权的行业一流企业、100家左右“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这是未来三年山东省属企业发展规划的新目标。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简称“十条意见”),从强化国有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持续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加快提升国有经济创新力等角度,对山东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山东国企改革发展取得长足进步,资产、收入、利润等指标创历史新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走在全国前列,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在质量效益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王绪超介绍,“十条意见”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即将收官之际推出,将对今后一个时期山东省国资国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十条意见”明确要求,强化国有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注重服从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战略资源整合能力,保障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进合作方,融入山东区域发展总体布局;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来适应消费需求,提高产品服务品质,进而掌握行业话语权和竞争制高点;从“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享誉度。
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十条意见”提出,国资国企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高核心技术控制力;在各类企业间及企业内部开展产业链专业化整合,加快培育“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提高关键产业链整体控制力;向创新型企业开放产业链供应链资源,营造互惠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生态。
完善企业治理是推动企业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十条意见”要求,山东国有企业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山东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刘福帅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国资委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了制度保证。省属企业在现代企业治理方面,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完善,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做好巩固提升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高质量发展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十条意见”提出,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推动企业提升发展质效;要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来适应消费需求,提高产品服务品质,进而掌握行业话语权和竞争制高点。
“今年,山东省国资委引入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与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等一起,形成围绕服务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山东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负责人薛洁介绍,将具体通过“三个锚定”确保落实落地:
——锚定提升质量效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着力强化考核引领,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在指标选取时,突出质量效益原则,既包括体现省属企业效益规模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包括体现省属企业发展质量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营业收入利润率。
——锚定服务山东省战略精准发力,聚焦国之大者,引导省属企业积极承担山东省委、省政府交办任务。注重保障山东省重大战略落地实施,推动省属企业聚焦山东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在山东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以及抢险应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激励;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公益性业务,对因承担公益性业务导致的实际收益较市场收益减少的部分,视同实现利润予以加回。
——锚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加大科技创新激励约束力度,推动省属企业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突出引导科技创新,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省属企业,给予考核额外加分奖励;对研发费用分类视同利润加回,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按研发费用的2倍加回、承担国家重点研发子计划或省重点研发计划的按1.5倍加回、其他的全额加回。同时,建立科技创新倒逼机制,将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纳入考核,分解落实研发投入目标,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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