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临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获知,临沂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7月5日前公布九年级考生成绩,于7月6日前公布八年级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考试科目成绩呈现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音乐、美术)成绩,除艺术科目(音乐、美术)以“合格”或“不合格”方式呈现外,其他科目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9门科目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或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或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或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3)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2门科目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今年体育与健康科目计满分,等级均为A等。
特殊考生优待政策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汇总并将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待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照顾性降分录取或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2”)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3”)
4.我市辖区内公安烈士,一、二级英模,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提供烈士证、英模证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4”)
5.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临发〔2023〕6号)规定,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执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上述家庭的子女(由县级以上卫健部门认定),持县级以上卫健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的加10分。(城市和农村独生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5”,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6”)
6.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7”,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考生代码为“8”)
7.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听力残疾学生的特殊考生代码为“9”)
注: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1—3条加分对象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本文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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