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殷涛介绍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立足部门职责,多措并举推动噪声污染治理,共同巩固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强化生活住区噪声管控。住宅设计方面,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保障分户墙、楼板的隔声性能;开发建设方面,将新建住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将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位置以及建筑隔声情况,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设施设备安装方面,对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室内装修方面,实行装饰装修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明确每日施工时段,对噪声扰民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调解。
进一步强化公共区域噪声管控。针对重点部位,及时检修、养护城市道路和城市桥梁,保证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鼓励铺设低噪声路面;针对重点区域,完善城市公园管理制度,明确健身、文体等活动的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管控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和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针对重点时段,在中、高考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提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要求,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备考环境。
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控。组织管理层面,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明确建设、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和任务措施要求,编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施工作业层面,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物料装卸、振动搅拌等高噪声作业,特别是抓好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管理;技术设备层面,推广先进降噪技术,鼓励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限制或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设备。(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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