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
噪声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不同,噪声是一种由物体振动产生的物理性污染,即能量污染,传播距离有限。噪声是基于人体感受的一种主观评价,与个体的耐受程度有关,所以“达标扰民”现象较为突出。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表明,“到2025年,山东16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主要内容是通过源头防控、分类治理、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提高声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噪声监管能力、凝聚噪声污染防治合力,提升各部门噪声污染治理能力,推动落实噪声排放单位和相关管理者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努力营造全民共管共治共享良好声环境氛围。
《行动计划》作为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围绕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了部门协同和重点管控措施,完善了社会共治理念,可以说是省级的“声十条”。(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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